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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全體同仁 - 站務訊息 | 2022-04-15 | 點閱數: 176

壹、依據

嘉義縣 11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暨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。

貳、登記入園資格

一、年齡:

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(民國 105年 9 月 2 日至 108 年 9 月 1 日出生

二、招收名額:

核定 30名,扣除原就讀本園直升之幼兒 12 名、本縣鑑輔會安置之特殊幼兒 0 名及依鑑輔會

核定減收一般幼兒人數 0名後,本學年度可招收幼兒為 18 名。

三、優先入園資格:符合一般入園資格,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。

(一)第一優先:符合下列情形者,得優先入園就讀(不限設籍本縣幼童)

1、低收入戶子女: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。

2、中低收入戶子女: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。

3、身心障礙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、發展遲緩證明,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(含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)。

4、原住民: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。

5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: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。

6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。

(二)第二優先:經社政單位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。

(三)第三優先:

 1、設籍或居住於學校學區或本鎮之幼生。

2、本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(新學年度在職者)適齡子女。

3、家有兄姊就讀本園者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「原園直升幼兒」。

4、育有 3胎(含)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(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)。

(四)符合優先入園人數如未逾可招生名額時,應全數錄取;如該園登記人數競額時,依下列

順序錄取:

1、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五足歲者。

2、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四足歲者。

3、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三足歲者。

 (五)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,依上述招生順序錄取後,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
參、招生公告、登記、抽籤及報到日期

一、招生簡章公告日期:自 111年 04 月 15 日起。

二、登記日期:即日起至 111年 06 月 30 日前。

三、抽籤日期: 111年 06 月 30 日。

四、名單公布日期:抽籤後當場公布。

五、報到日期: 111年 08 月 23 日。